禁运商品规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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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器类 | 武器弹药、仿真武器、各类刀具(总长超过30cm)。 |
毒品麻醉类 | 铊、氧化物、砒霜、催泪弹、鸦片(包括罂粟壳、花、苞、叶等)、吗啡、海洛因、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、精神药物。 |
动植物类 | 动物、植物(均含标本)、种子、微生物、红木、繁殖材料、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(如皮革、毛皮、象牙制品)、原始木、珊瑚。 |
食品烟酒类 | 食用产品、生鲜类、冷冻冷藏类、肉类、奶蛋类制品、蔬菜水果、烟酒类、调味品、茶叶、干货加工品以及传染病源地区的食品、药物以及所有相关物品。 |
易燃易爆类 | 具有易燃易爆、腐蚀性、毒性、强酸碱性、放射性物品等化学物品(如火柴、汽油、指甲油、硫酸、油漆、酒精、气体打火机、木炭、沾粘油渍的商品、电池类商品等)。 |
无线电类 | 无线电、接/收讯机以及一切有监听通讯功能的无线设备。 |
螺丝类 | 螺丝钉以及弹簧垫圈和止动垫圈(金属片),需要配有原产地证明书。 |
通货、股票 | 流通货币、有价证券、伪造货币、贵重金属及其制品、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体。 |
贵重品 | 加工或未加工的白金、金、银、宝石等其他贵重品。 |
粉末状、液体、膏状体 | 粉末状物品(如面粉)、白色晶体状物品、液体(如香水)、膏状体。 |
线上虚拟商品 | 账号、虚拟游戏币、装备、代练服务、点卡、需利用网络下载取得的虚拟商品等。(可协商) |
票卷、门票 | 机票、门票、饭店预订等票卷商品。(可协商) |
化妆品 | 香水、指甲油、喷雾类。 |
饲料农药 | 饲料、饲料添加物、农药、肥料、泥土、微生物堆肥发酵剂、杀虫剂、蚊香等。 |
医疗用品与药品 | 医疗器材、隐形眼镜、药品、药材、疫苗和毒品等。 |
病原菌、害虫类 | 病原菌、害虫、已被传染疾病的生物、植物以及植物相关制品。 |
体积过大类 | 长、宽、高任何一边超过1.5米,最大两边相加乘以2再加第三边大于3米,重量30公斤以上。(可协商) |
其他 | 对环境构成污染的各种工业废料、妨碍公共卫生的(如尸骨、已焚化尸骨)、未经加工的兽皮、有危险标志的货品、以及关税进口限制中记载的所有商品。 |